日前,东莞交警专门发布提示,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抵达9至11分的AB证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产生交通事故形成人员逝世承当平等以上职责未被撤消驾驶证的驾驶人,须参与现场审验教育。
到有车管事务的邮政网点、各镇街交警大队或车管所的互联网注册窗口进行实名注册,若已实名注册,请从第2步开端。
电脑经过浏览器登录广东省交通安全归纳服务处理渠道(简称122渠道,),在个人登录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暗码进行登录。
登录122渠道后,点击【满分审验教育事务】【审验教育请求】【现场教育】【挑选城市】【阅览事务须知】【挑选场次】【承认请求信息】【请求成功】。
带着身份证原件依照请求的学习时刻,准时抵达学习地址,到窗口进行报到,依照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完结审验学习后,到窗口进行签退。
教育完结后, 可到窗口处理“驾驶人审验”事务或回家经过互联网电脑登录122渠道,进入个人主页,点击【网办进展】,点击【审验事务】,提交请求后即可。(记者 刘志斌 )